青岛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青岛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招生 科类 |
省内招生计划 |
省外招生计划 |
录取 依据 |
广东 |
黑龙江 |
湖南 |
江苏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30310 |
动画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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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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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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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 艺术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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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执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三、专业校考
(艺术类招生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报名时间:1月1日-1月7日
报名网址:http://zs.qdu.edu.cn
准考证打印时间:2月13日
考试地点:青岛大学中心校区西院 博学楼、博知楼(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考试时间:①文学艺术综合:2月15日8:30----11:30
②影视作品评论:2月15日14:30---16:00
考试细则:
1.考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名称 |
考试内容 |
文学艺术综合 |
①文学艺术基本理论、②中外文学史及作家作品、③文艺综合知识、④中外广播影视史、⑤命题故事写作或者策划与创意等内容。 |
影视作品评论 |
现场公布4部电影,考生任选其一,默写评论。 |
2.专业课成绩总分150分
专业课成绩=文学艺术综合(150分)*60%+影视作品评论(150分)*40%
3.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考点公告为准。
四、合格证邮寄、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一)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五、政审、体检与录取
(一)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三)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各专业入档考生我校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1.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的入档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报司法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二)我校监察室负责对艺术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咨询电话:青岛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532-8595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