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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闻与传播学院辅修专业二专业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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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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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闻与传播学院辅修专业、二专业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且无补考记录。

二、录取办法

1.遵循“成绩优先、志愿优先”原则,以学院为单位,按照考试课平均成绩排序。

2.学生因选择的第一志愿接收名额有限而未被录取,可参与第二志愿录取。

3.确定录取名单后,在新闻与传播学院主页公示。

4.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以书面材料报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三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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