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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有关加强教研室活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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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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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是交流教学方法,研究教学改革,活跃教学气氛,保证教学质量和提升教学水平的有效形式,更是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的有益形式。为进一步加强落实有关教研室活动,并促进其规范化、制度化,经学院研究决定,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特发此通知。

一、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观念的研讨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基本知识等教学业务学习。

2、专业人才培养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及其培养规格、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的研讨。

3、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计划、课程体系与结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等研讨。

4、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和学风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研讨。

5、教学过程、教学环节、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和手段等研讨。

6、课程教学内容的重组、整合、精选、更新、优化的研讨。

7、教学质量评估的研究,主要包括开展公开观摩教学,互相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及教学经验交流等。

8、研究教学科研立项工作,倡导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教研活动的组织方式

1、各教学系的教研活动以教研室组织为主要形式,并鼓励跨教研室、跨学科进行组织。

2、教研活动的方式应灵活多样,可以采用集体备课、讨论研究、学习观摩、座谈交流、专题报告、教学检查等形式进行。

三、教研活动的要求

1、要有计划、有准备。每学期初,教研室应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列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报所在教学系存档,并汇总后送报学院教学办备案。

2、要目的明确、有针对性。教研活动要密切结合学院以及所在教学系的教育教学实际,每次活动都应有明确的主题内容以及目标和要求,并将任务落实到人,专题主讲人应认真准备材料,以确保教研活动的质量。

3、要制度化。各教研室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含参加学院、所在教学系的教研活动),一学期一般不少于6次。

四、教研活动的管理

1、各教学系的教研活动应有相对固定的时间,每学期具体时间安排由教研室与所在教学系商定。教研室要确定教研活动主题、内容及活动预期所达到的效果,认真填写《青岛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研活动计划表》(见附件),并于活动前交学院教学办备案。

2、学院教学办要注意为各教学系提供有关高等教育理念、教学改革动向、兄弟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信息。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牵头组织不定期地对各教学系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加强对教研活动的引导。

3、各教学系要加强对教研活动的指导和检查。每学期末各教学系要对本学期教研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报学院教学办,一份留存本单位。

4、教研室主任应主动承担组织教研活动的责任,每一次教研活动均要安排专人进行记录,教研室主任在活动结束后将填写的《青岛大学青岛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研活动记录表》(见附件)并编号存档备查。

5、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是对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院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因素。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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