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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特殊情形转专业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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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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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立足于学生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定特殊转专业考核方案。

    1.申报学生必须符合学校本年度转专业基本要求。

    2.考试课平均成绩须位于专业前30%,且考试课无不及格记录(含重修)。
          3、为保证学习质量,必须降至2023级。
          4、申请学生必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填写《特殊情况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至我院教学办。
          5、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身体原因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退役后复学的、因专业调整或停办复学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确有学业困难的,经我院同意,可转入录取分数线不高于本人高考成绩的专业。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服兵役证明、成绩单等)。
          6、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报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7、本办法经文传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实施,由文传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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