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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作者:新闻与传播学院
  • 发布时间: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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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高工委〔2016〕12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青岛高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特别是在教学实践中师德良好、爱岗敬业,教学效果强、学生评价高、示范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的优秀教师。往届省级、市级教学名师不参加本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2名候选人参评青岛高校教学名师。每个教学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确定1名候选人,候选人须从现有校级教学名师、年度教学十佳中推荐。

四、评选条件

1.候选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师,人事关系隶属于我校。

2.原则上候选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从事五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近三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其中基础课教学任务占总教学任务的60%以上。

3.原则上候选人2013年以来至少有三门A级课程。

4.其他条件依照《青岛高校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五、评选步骤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1名。

3.资格审查。教务处对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评审。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确定青岛高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

5.公示并上报。对推荐人选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青岛市委高校工委。

六、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请于4月22日11: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科。

1.第二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1份。

2.第二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9份。

3.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4)。

4.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录像(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和个人资料一起刻成光盘一式2张)。

一览表的纸质稿需推荐单位盖章,一览表及推荐表的电子稿发送至qdjxpjk@163.com

联系人:张永进 葛 蕾

电 话:85951205

教 务 处

2016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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