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6〕12 号
关于开展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文字复制比检测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根据《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5〕22号),学校决定继续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对指导教师审核合格,同意参加学士学位(含双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从中抽取部分论文进行检测。
2016年抽测的本科生毕业论文为:学号尾号为2号和7号学生撰写的主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学号尾号为3号和6号学生撰写的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工作安排
1.5月16日,学校公布各学院检测论文数量(见附件1),5月17日各学院向学生、指导教师公布抽测学生名单,并填写《青岛大学论文管理系统学院用户定制申请表》(见附件2),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5:00前报送教务处教师、学生与教学评价办公室,申请登陆账号及密码。
2. 5月20日,学校统一完成系统设置,各学院收集抽测论文,并填写《2016届毕业生抽测论文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于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师、学生与教学评价办公室邮箱qdupjb@163.com。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保存,命名为“学院-学号-学生姓名.doc”,例如:“法学院-201141000012-张三.doc”。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审核,确保收集论文为学生撰写的最终版本。
3.5月23日前,各学院完成论文初检。论文只上传正文和参考文献部分。为便于数据统计和管理,上传论文时,先要“创建新文件夹”,并命名为“2016**学院初检”,如“2016旅游学院初检”;然后在页面左侧点击“文件夹修改”标示,选择比对库及范围,除“仅去除第一作者本人文献”不作勾选外,其他比对库均须勾选,比对库时间设置为“1900-1-1到2020-12-31”。具体操作方式及步骤详见 “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方法”(附件4)。
4.论文检测重点考察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即去除引用外,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5月25日前,学校反馈论文初检结果。对需要复检的论文,各学院于5月31日15:00前完成复检工作。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经学生进一步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含50%)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必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经进一步修改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3.初检文字复制比达到50%以上的论文或复检文字复制比达到3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认定为涉嫌学位论文作假,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青大学位字〔2014〕6号),启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认定程序。教务处书面通知学院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成立不少于3名专家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认定,并结合论文检测报告对学位论文进行进一步评估,提出处理意见,由所有参评专家签字,报教务处审批。
4.经教务处组织审查,被最终认定为“学位论文不合格”的论文,成绩按“零”分计,学生延期半年申请答辩,暂停指导教师下一年的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资格。
办公电话:85951205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行政楼107室
附件:1.2016届各学院本科毕业生论文检测名额分配一览表
2.青岛大学论文管理系统学院用户定制申请表
3.2016届本科毕业生抽测论文信息一览表
4.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方法
5.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参考文献部分信息抽取说明
教务处
2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