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7年夏季学期工作安排意见,夏季学期从8月21日至9月17日,为期4周。为保证2017年夏季学期教学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与要求,新闻与传播学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构建一流本科培养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全年度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除选修夏季学期课程和参加学校、学院对外交换项目外,每位在校本科生都必须根据学院夏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完成专业实践和学术报告听讲。
二、教学内容:夏季学期教学内容安排分为两类:一是科技创新和集中实践活动,二是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高端学术报告,于9月4日—15日集中开设。
三、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均须参加夏季小学期实践。可通过以下形式完成:
1.参加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和青岛嘉木文创传媒共同举办的“行走.发现”非虚构叙事竞赛活动。
2.参加已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以其他各级各类专业竞赛为依托开展创作,培育参赛项目和作品。
3.参加由各系、教研室牵头的科研训练、课程设计或专业实习、实践,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2016级学生还可围绕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4.参加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实践项目。以班级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报名,并完成相应的实习工作。
5.参加学校其他部门组织的项目或活动,但必须与专业相关。
6.自行联系单位进行实习实践。学生原则上可自行联系单位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实践,实习期必须覆盖夏季学期时间。
四、全体学生在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夏季学期实践考核表(附件一),考核表必须由实习单位签字和盖章。同时,须提交夏季小学期期间完成的实习作品(在各类各级媒体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或参与制作的节目、视频等),另须提交夏季学期实践报告(附件二)。
五、高端学术报告分别由学校和学院举办,分通识类、专业类、专题类和学科前沿进展类。学生根据兴趣选择听讲学习。学院举办的学术报告将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或以其他形式及时发布。由学院学工办、各系组织师生听讲学习。
六、组织实施
学院建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牵头、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科办人员、学工办(团委)人员、系主任、班主任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各系、教研室要按照规范组织、确保安全、务求实效、突出特色的原则精心设计、加强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实践项目。集中实践要安排教师带队、指导。要将夏季学期实习、实践与日常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争取完成一系列高质量的实践成果。
七、加强宣传和总结。及时通过学校媒体以及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夏季学期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果。各实习团队和项目组及时向学院报送参加实习、实践的图文报道和总结材料。邮箱:qdxinchuan@126.com。
夏季学期结束后,各系提交夏季学期总结报告。学院将组织师生进行实践成果总结汇报,总结经验和不足。
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