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处分;
2.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不及格现象。
二、录取办法:
1.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按照学生考试课平均成绩顺序录取。
2.学院审批学生申请,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
(1)按主修专业考试课平均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如果考试课平均成绩相同,则参考考试课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录取。
4.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
报名地点:中心校区博文楼四楼新闻与传播学院421-A教学科研办公室。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需填写《青岛大学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新闻与传播学院,需附成绩单一份(教科办主任签字,学院盖章)。
青岛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