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已公布,我校今年计划在部分专业接收优秀调剂生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符合国家调入专业和调出专业的分数要求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招生简章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报考学校与我校层次相当或高于我校;优先接收博士学位授权高校(见附件2)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3、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
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6、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非照顾专业的学科门类复试成绩要求。
8、合格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临床医学专业除外)。
9、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毕业专业为法学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10、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硕士的考生可以互相调剂,但必须满足工作年限要求。
接收调剂专业:仅限附件1中的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外)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下降50分,且单科线下降20分,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接收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3月19日10点。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3月22日16点前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3月23日8点前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3、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填报调剂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一志愿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需由一志愿专业学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调剂。
3、考生填报完调剂志愿后若无其他调剂意向,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