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院党委决定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决策部署,带头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带头模范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带头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坚持以德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群众口碑好,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事迹突出,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优秀共产党员要重点从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优秀学生党员要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在院风、学风、班风建设中做出表率的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党务工作,讲政治、顾大局,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职尽责。勤于学习思考,勇于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院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热情服务,作风朴实。善做群众工作,廉洁奉公,敢于担当负责,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从事党务工作或在党务部门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5月31日。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在师生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受到党员和群众拥护。
二、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1.各党支部要按照评选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在广泛征求党员、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对象(名额见表)。“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支部 |
党员人数 |
优秀名额 |
机关党支部 |
7 |
2 |
学生党支部 |
20 |
1+2 |
新闻系党支部 |
7 |
2 |
广告系党支部 |
7 |
2 |
影视系党支部 |
3 |
1 |
2.学院成立评议组,评选出学院拟表彰对象。院党委根据评议组意见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3.6月3日前,请各党支部将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除电子照片外,推荐材料要以纸质(正反面打印)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党委组织部。
需要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①推荐审批表(其中主要事迹500字左右);②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③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④集体推荐对象电子照片(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名称)。
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方法。各基层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中选优,充分体现先进典型的代表性、示范性、带动性,树立正确导向,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同时,也要做好本单位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各党支部要结合庆祝中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激发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学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联系人:陈健,电话:85955077,邮箱:qdxwycb@126.com。
附件:1.青岛大学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青岛大学2015年度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3.青岛大学2015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青岛大学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5.青岛大学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填表说明
中共青岛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