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管理制度 > 正文

青大教字(2014)29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2014)》的通知

  • 作者:新闻与传播学院
  • 发布时间:2016-07-08
  • 点击量:

 

青岛大学文件

 

青大教字〔2014〕29号

关于印发《青岛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2014)》的通知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青岛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2014)》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大学

2014年8月26日

 

 

青岛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2014)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级别

指标分值

计分方法

1

应届生正式就业率

A3

600

指标数据最高的学院得该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指标数据为学院各专业正式就业率的平均值,正式就业率=(签约+升学+出国+劳动合同)/总人数,不包括灵活就业;公共教学部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2

应届生正式就业率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增量

B1

400

增量数据为正向最大值的学院得正的指标满分值,其余增量数据为正的学院按与正向最大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增量数据为负向最大值的学院得负的指标满分值,其余增量数据为负的学院按与负向最大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3

应届生考研率

A3

600

指标数据最高的学院得该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统计中对二本学院数据乘以1.1的系数、对高职及三本学院数据乘以1.2的系数;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4

应届生考研率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增量

B1

400

增量数据为正向最大值的学院得正的指标满分值,其余增量数据为正的学院按与正向最大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增量数据为负向最大值的学院得负的指标满分值,其余增量数据为负的学院按与负向最大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5

应届生正式就业率与同专业全省平均值之差

B1

400

差值数据为正向最大值的学院得正的指标满分值,其余差值数据为正的学院按与正向最大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差值数据为负向最大值的学院得负的指标满分值,其余差值数据为负的学院按与负向最大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6

应届生考研率与同专业全省平均值之差

B1

400

差值数据为正向最大值的学院得正的指标满分值,其余差值数据为正的学院按与正向最大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差值数据为负向最大值的学院得负的指标满分值,其余差值数据为负的学院按与负向最大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7

应届生毕业论文知网检测的文字复制比例

B1

400

利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抽查毕业生论文,统计学院文字复制比例≧30%的论文比例,统计数据最低的得指标满分值,统计数据最高的得0分。其余院部在0与满分之间按指标数据的相对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8

应届毕业生获得创新实践学分的情况

A3

600

统计毕业生获得创新实践学分3分及以上的人数比例为指标数据,指标数据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各学院的平均分。

9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

C1

200

统计立项项目数与分配项目数的比例,数据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10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成果情况

C1

200

统计结项合格以上项目数与立项项目数的比例,数据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11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B3

300

统计当年新增数据,按照《青岛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1月修订)》和《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1月修订)》分类计算绩点,考虑作者位次,不计影响因子、转载点数和他引次数;累计绩点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12

新增A类竞赛获奖情况

B2

350

统计当年新增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计算绩点,累计绩点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13

新增B类竞赛获奖情况

C1

200

统计当年新增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计算绩点,累计绩点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14

新增C类竞赛获奖情况

C3

60

统计当年新增数据,参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计算绩点,分别赋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绩点为40、20、10,累计绩点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平均分。

15

往年学生科技文化竞赛获奖情况

C2

130

统计过去三年的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计算绩点(参照体系分别赋予校级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绩点为40、20、10),生均绩点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16

人均为外院授课学时数

A2

700

指标数据最高的院部得该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指标数据为加权计算后的学时数,其中学科基础课权重为0.1,专业课权重为0.6,通识教育选修课权重为0.3。

17

教授、副教授承担本专科生课堂理论教学比例

B1

400

指标数据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18

教学与教学管理获奖情况

B1

400

统计校内外教学与教学管理获奖的情况,参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量化绩点,累计绩点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统计中的校外获奖必须是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颁发的奖项。

19

学生评教不及格课程的比例

A3

600

指标数据最低的院部得指标满分,指标数据最高的院部得0分,其余院部在0与满分间按指标数据的相对比例计算得分。

20

学生评教参与率

B2

350

指标数据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21

开设的通识选修课为学生评教前30%的门次数

B1

400

统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生评教得分排序位于前30%的课程门次,数据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22

期末考试试卷检查优秀率

B3

300

指标数据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体育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23

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优秀率

C2

130

指标数据最高的学院得指标满分,其余学院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公共教学部得分取各学院的平均分。

24

考试成绩分布严重不合理的课程比例

B3

300

统计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分布严重不合理的课程班比例为指标数据,指标数据最小的院部得指标满分,指标数据最大的院部得0分,其余院部在0与满分间按指标数据的相对比例计算得分;统计课程班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严重不合理:A.成绩≧90的学生人数达到60%以上;B.成绩<60的学生人数达到60%以上;C.60-70、70-80、80-90的某个分数段的学生人数达到90%以上。统计数据中去除人数极少的课程班。

25

精品课程网站建设与使用情况

B1

400

全面检查精品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或自建网站建设与使用情况,综合评价打分,院部精品课程网站平均得分≧60时,按公式:0.025(网站平均得分-60)×400计算得分;当院部精品课程网站平均得分﹤60时,得分为-400;无精品课程的院部得分为0分。

26

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情况

C1

200

全面检查各院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中学生进入课程、教师添加教学材料、课程讨论区发文、学生上交作业等使用情况,综合评价打分,评价得分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27

优秀教材选用比例

C1

200

指标数据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统计中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其中优秀教材是指最近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省部级获奖教材、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已选用本学科全部优秀教材的院部得指标满分。是否全部选用,由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认定。

28

征订教材的课程比例

C2

130

指标数据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统计中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和经领导小组讨论认定不予统计的专业。

29

质量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A1

800

根据对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分数,计算各院部项目完成质量系数,当院部项目完成系数≧0.6时,按公式:2.5(项目完成系数-0.6)×800计算得分;当院部项目完成系数﹤0.6时,得分为-800;无数据的院部得分为0分。

30

研究型教学建设情况

B1

400

指标从立项数量和项目完成情况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考核计分,立项数量最高的院部得满分150分,项目完成质量得分最高的院部得满分250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相应的得分。

31

新增国家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A1

800

统计当年新增的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评价简表》、《青岛大学人才基本数据评价体系(2014)》量化绩点,累计绩点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32

新增省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B1

400

统计当年新增的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评价简表》、《青岛大学人才基本数据评价体系(2014)》量化绩点,累计绩点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33

新增校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C1

200

统计当年新增的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评价简表》、《青岛大学人才基本数据评价体系(2014)》量化绩点,累计绩点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34

往年获得国家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C1

200

统计过去五年的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评价简表》、《青岛大学人才基本数据评价体系(2014)》计算绩点;人均绩点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35

往年获得省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C2

130

统计过去五年的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评价简表》、《青岛大学人才基本数据评价体系(2014)》计算绩点;人均绩点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36

往年获得校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C3

60

统计过去五年的数据,按照《青岛大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14年3月修订)》、《青岛大学学术资源建设业绩评价简表》、《青岛大学人才基本数据评价体系(2014)》计算绩点;人均绩点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37

院部利用社会资源培养学生情况

A1

800

指标从定向培养学生、引入社会资金、利用社会资源课程、共建实验室、实习基地等五个方面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38

被采纳的改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

C1

200

统计院部对学校教学工作改进建议被采纳的情况,有重大建议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值;无重大建议的院部,一般建议数最高的院部得指标满分值,其余院部按与最高值的比例计算得分。

39

院部主动承担学校教学工作任务情况

C1

200

统计院部主动承担学校教学工作任务的次数,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学校教学改革试点、上级管理部门安排的专项任务等,每项次给院部加一个指标分值,重大任务每次加400分。

40

违规办学次数

A1

800

随时监查统计,对违规院部每项次扣减一个指标分值。

41

严重教学事故数

B1

400

随时监查统计,对违规院部每项次扣减一个指标分值。

42

一般性教学事故数

B3

300

随时监查统计,对违规院部每项次扣减一个指标分值。

43

院部没有执行学校教学方面规章制度的次数

B2

350

随时监查统计,对违规院部每项次扣减一个指标分值。

44

未按要求完成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

C3

60

检查统计院部未按要求完成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每项次扣减一个指标分值,对于始终不完成工作或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情况,每项次扣减5倍的指标分值。未按要求完成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指各院部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缺席教学活动的所有情况,诸如延误教务系统中排课系列工作、遗漏学籍异动学生课表维护、失误或延误提交教学信息、未申报教学计划调整、延误录入课程成绩、没有发布相关调课信息、缺席教学工作会议、教师未按时领取教学用书等。

45

考场安排及监考不符合规定情况

C2

130

学校巡视检查发现考场安排或监考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每场次对考场所属院部扣减一个指标分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不符合规定:①学生监考;②监考教师人数不符合规定;③未彻底清场;④没有按时发卷、收卷;⑤监考教师未将违纪作弊学生情节记入《青岛大学考场记录》;⑥其他不符合《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要求的考场。

46

巡视人员发现学生考试违纪的人次数

C1

200

统计学校巡视发现的学生考试违纪人次,每人次分别对监考教师所在院部、学生所在学院各扣减一个指标分值,监考教师所在院部和学生所在学院为同一单位时,不重复扣分。

47

院部严抓学生考试违纪情况

C2

130

统计院部监考、巡视发现的学生考试违纪人次,每人次给监考教师或巡视人员所在学院加一个指标分值,监考教师或巡视人员是教学部人员时,给所在教学部每人次加70分。

48

院部发现学生考试违纪人次数

C3

60

统计院部监考、巡视发现的学生考试违纪人次,每人次对学生所在学院扣减一个指标分值。

────────────────────────────

青岛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印发

────────────────────────────

青岛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951066   邮箱:qdwcxydzb@126.com

  COPYRIGHT QINGDAO UNIVERSITY